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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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6:53
在 盗窃 的时候如果盗窃的金额已经达到了两三千的话,根据地方规定是可以定罪量刑的,但是如果盗窃的数额比较少为初犯悔罪表现也比较好的话,就属于情节轻微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等违禁品,应当按照 盗窃罪 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