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5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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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4:26
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是针对认定层次的。
注册会计师应该确定是否有必要实施函证以获取认定层次的充份、适当的审计证据。在作出决策时,应当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水平越高,对于审计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越高。
2、函证程序针对的认定,不同的认定,函证的证明能力不同。函证应收账款时,可能为存在、权利和义务认定提供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但是不能为计价和分摊认定(应收账款涉及的坏账准备计提)提供证据。
3、实施函证以外的其他审计程序,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一)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核对。
(二)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核对。
(三)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
(四)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五)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六)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