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上“合法有效凭证”具体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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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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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4:43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必须使用真实合法有效凭据报销,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和非法代开*,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4:43
主要有以下法规对“合法、有效凭证”进行了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1996)19号)第四十九条规定“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五十一条(五)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5、《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部门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扣税凭证,是指*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和农产品销售*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