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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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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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05 19:52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医疗费。详细情况如下:
一、计划生育手术费: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经审批在境内异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手术费。
二、生育医疗费:
a、参保职工因急诊(包括分娩、产科疾病、流产)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b、经审批在境内异地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分升的医疗费用;
c、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d、其它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报销说明: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 ,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 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 ,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 ,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 ,按定额标准报销。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报销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 ,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 ,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 ,到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二、报销范围及携带资料序号报销类别携带资料专项资料基本资料
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
4、与收据(*)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已办《就医凭证》 ,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
《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4产后并发症5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