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手机赌博属于什么案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6 06:53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20:21
属于*罪,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条件即属于刑事犯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
(3)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
二、手机*举报的方式有下列几种:
1.直接前往当地*机关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向当地*机关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或者当地报警电话举报。
2.向*网安局的“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提交举报内容。
3.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私信网警蜀黍进行举报。
举报时需要提供的信息:
1.如果是*网站,请提供网站网址;如果是微信群或者QQ群,请提供群的号码或名称,同时也请提供群管理员的账号;如果是游戏类,请提供参赌人员的游戏账号、QQ号码或者微信账号等。
2.最好能够提供具体*行为的截图及简单的情况描述。
三、举报网络赌钱奖励多少钱?
对符合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的具体奖励标准是:
1.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赌资在1万元以下的,按100元至500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
2.查获赌资在1万元至10万元的,按查获赌资额的3%奖励举报人;
3.查获赌资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查获赌资额的5%(五千-两万五)奖励举报人;
4.查获赌资在50万元以上的,按查获赌资额的6%奖励举报人;
5.同一案件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6万元。
以上标准仅做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部门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
(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20:22
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