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鞅变法可以看出改革遭遇的最大困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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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4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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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01:55
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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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于359BC及350BC先后颁布两次变法命令,并于施行前徙木立信,威信既立再大力推行改革。第一次多集中在*方面,第二次则以经济为主。
一、第一次变法内容:
1. 组织民户:重编户籍,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以便征收税项。什伍内各家互相纠察,一家犯法,别家必须告发,如不告发同受重罚(连坐法),告发者则赐爵一级。而重编户籍,使由领主控制下的平民,自此变为国君的民户。
2. 加强劳动力及*父权:所有男丁到一定年龄,必须分家自立,否则加倍缴税,各立门户的用意是加强生产中的自律性,以免相互依赖、劳逸不均。分家以后,各自照料生活,如儿子借入父亲农具,已是很大恩惠,且儿媳可随时责备婆母。其目的在于对家族制中的父权产生*作用,使人民心目中,国君地位更超然。
3. 奖励军功:凡立军功者,各按功劳大小受爵赏;私斗者则各按犯罪轻皇受罚。并制定军功爵,分二十级,一至八级为民爵、第九级以上为官爵,其中十至十八级为庶长,十九、二十级为诸侯,到二十级才有食邑。人民立功得爵(战阵上斩敌首一级;爵一级),得爵后可享各种优待,以鼓励秦人勇武之风(二十等爵: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
4. 崇本抑末(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生产粟帛多,超过一般人产量的得免徭役。工商和游手贫民,连同妻女没为官奴。商鞅的抑末*,意在防止商贾兼并土地,使秦人民专力从事耕织与战争中求富。同时,令国君独占工商业,也可增强国力。此外,文学游士,属于末业,不许入秦。秦国富强而文化不及东方,这也是一个原因。法家一般代表商贾的利益,商鞅的抑末是在秦国的特殊措施。
5. 变领主为地主:无军功的宗室(领主),一概废除名位,按新的军功规定以第其等级,各依等级占有田宅臣妾(奴隶)。此法令许多无军功的领主因而失去特权,变为民户中的富户。至于有军功的宗室,最高爵不过封侯(第十九、二十等),侯仅收食邑内租税,不直接管理民事,也失去原有的特权。领主制的秦国从此变为地主制的秦国。 商鞅这*达致*集权,使国家更趋统一,但这*必然受到既得利益者(领主)的反抗,以秦太子为首,反对者多至千数,如《史记‧商君列传》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商鞅认为:「法令不行,由于贵戚犯法,要行法先从太子开始。」但因太子是嗣君,不便施刑,遂把其师公子虔、公孙贾(领主)行黥刑,第二天新法完全通行,但商鞅亦因此种下杀身之祸。
6. 严刑峻法:法家的*主张,以严刑峻法为本,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商鞅以信赏必罚为原则,令秦民明其所守,国内秩序井然。
二、第二次变法内容:
350BC,秦自雍迁都咸阳,筑宫阙,并公布法令,商鞅于此时实行编重经济的第二次变法。
1. 实施县制:归并各小都、乡邑,聚落为大县,全国共41县,每县各置县令,县令下设县丞、县尉,掌管全县政事,进一步消除当地领主的残余影响,这*把地方权力收于秦王,配合*集权的趋势。
2. 开辟阡陌封疆:商鞅承认各人新辟土地的所有权,按各人所占的土地面积定赋税。所谓「阡」,是田间南北车路,「陌」为东西车路。战国时战争用步、骑兵,甚少用战车,故田间无须再留车路,东方各国的阡陌早已开辟为田地,商鞅开阡陌,除了增加耕地面积,亦为认同中原文化的手段。
3. 划一度量衡及移风易俗:商鞅划一斗、桶,权、衡、丈、尺。令全国货物交易,有统一的度量衡制度。此外,因秦是一边远国家,戎狄风俗较多,中原各国的「卑秦」很大程度亦因为此,商鞅遂革除残留的戎狄旧俗,如禁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这两*使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秦国,与东方各国的距离拉近。
4. 诱导三晋人民至秦垦耕以实国力:秦国地广人稀,邻近的三晋却土狭民众,商鞅明白「民所欲者田宅也。」(《商君书‧徕民篇》),遂悬赏招徕邻国人民到秦国种地,商鞅对这些外来移民,给田宅、免兵役,使专事耕织。这样,秦之生产便由这些移民负责,秦民可完全投入兵役,轮番出战,仍有余力。这*的意义重大,使秦国足食足兵,有战必胜。
经商鞅两次变法,清除秦原有很多弊端,如宗族制、领主制等(此等制度皆不利于*集权的推行),并使秦成为先进、富强、统一的国家,为日后消灭山东六国奠定基础。但孝公死后,太子(惠王)即位,车裂商鞅,杀其一家;然商鞅的新法,却大体相沿不变,证明惠王虽讨厌商鞅其人,但仍不得不承认其变法的成功。
三、商鞅变法的成效(变法与秦国强盛的关系)
商鞅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故先鼓励生产令国家富强,另一方面,则推行军国主义,强化战斗力。而变法的推行则依赖法治,藉此也加速*集权。在文化方面则认同中原文化,以便日后统一中原。
秦国内政上轨道后,商鞅便向外图谋,秦以往曾被魏夺去河西之地,令其势力不得不退到洛水以北,且魏于河西设郡(以重兵防守),更对秦造成威胁,商鞅遂乘魏、齐交兵之际,出兵魏国收复河西之地,更兵临魏都城安邑,获空前大胜。可见商鞅变法使秦之人力、物力皆富足,确能于战争中孕育有利条件。
1. 《史记‧商君列传》谓:「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2. 《战国策》谓:「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3. 贾谊《过秦论》谓:「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孝公),内立法度,务耕织,修战守之具,外连横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地。」
4. 李斯《谏逐客书》谓:「孝公为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文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5. 杜佑《通典》谓:「秦孝公用商鞅,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
6. 《荀子‧强国篇》记商鞅死后秦之民风谓:「入境观其风俗,其声乐不流,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顺,其百吏肃严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抚,古之吏也。出于其门,入于宫门,出于宫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惕然莫不公然而公也,此古之士大夫也。」
除《通典》外,皆为与商鞅年代相约之人,其记载的属当代史,除可信外,亦能明白当时变法的成效,及时人对变法之评价。可知商鞅变法实为中国历史上的变法运动中,较为成功的一次。
四、商鞅变法的成功因素:(简述)
1.顺应变法的潮流,加上秦位处西陲,避开外力干扰;且秦固有文化低落,易吸收较高的文化。
2.秦孝公全力支持,绝对信任商鞅。
3.有充裕的时间,施行十年,令百姓能适应及接受
4.厉行法治,赏罚分明,人民知所遵守。
5.重农抑商,令百姓温饱,故获人民拥护。
6.商鞅具全盘计划,如徙木立信,先奖励生产与军功,然后才迁都求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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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01:56
首先,损害了大部分旧贵族的利益,可想而知,没有人会放弃自己原本的利益,自然会反对。
其次,之前的法令由来已久,在百姓心里已经是天经地义,没有人会主动想起来反抗。
此外,在具体的改革中,往往采用矫枉过正的措施,这样会对人们的正常利益进行损害~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一切都处于转变之中,肯定会有人趁着法令未定之际浑水摸鱼,使改革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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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01:56
反对派的阻挠,虽然后来变法成功了,也在秦国得到延续,并使秦国强大起来,但商鞅最后还是载在了反对派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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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01:57
商鞅变法是一场地主阶级的*,目的是废除奴隶制度,巩固和发展封建制度。在新制度的建立、旧制度的破除过程中,自然会触犯旧贵族的利益。
商鞅变法的阻力是奴隶制度的维护者对封建制度的破坏,逆历史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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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01:57
一句话:使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地位则受到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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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01:55
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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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于359BC及350BC先后颁布两次变法命令,并于施行前徙木立信,威信既立再大力推行改革。第一次多集中在*方面,第二次则以经济为主。
一、第一次变法内容:
1. 组织民户:重编户籍,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以便征收税项。什伍内各家互相纠察,一家犯法,别家必须告发,如不告发同受重罚(连坐法),告发者则赐爵一级。而重编户籍,使由领主控制下的平民,自此变为国君的民户。
2. 加强劳动力及*父权:所有男丁到一定年龄,必须分家自立,否则加倍缴税,各立门户的用意是加强生产中的自律性,以免相互依赖、劳逸不均。分家以后,各自照料生活,如儿子借入父亲农具,已是很大恩惠,且儿媳可随时责备婆母。其目的在于对家族制中的父权产生*作用,使人民心目中,国君地位更超然。
3. 奖励军功:凡立军功者,各按功劳大小受爵赏;私斗者则各按犯罪轻皇受罚。并制定军功爵,分二十级,一至八级为民爵、第九级以上为官爵,其中十至十八级为庶长,十九、二十级为诸侯,到二十级才有食邑。人民立功得爵(战阵上斩敌首一级;爵一级),得爵后可享各种优待,以鼓励秦人勇武之风(二十等爵: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
4. 崇本抑末(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生产粟帛多,超过一般人产量的得免徭役。工商和游手贫民,连同妻女没为官奴。商鞅的抑末*,意在防止商贾兼并土地,使秦人民专力从事耕织与战争中求富。同时,令国君独占工商业,也可增强国力。此外,文学游士,属于末业,不许入秦。秦国富强而文化不及东方,这也是一个原因。法家一般代表商贾的利益,商鞅的抑末是在秦国的特殊措施。
5. 变领主为地主:无军功的宗室(领主),一概废除名位,按新的军功规定以第其等级,各依等级占有田宅臣妾(奴隶)。此法令许多无军功的领主因而失去特权,变为民户中的富户。至于有军功的宗室,最高爵不过封侯(第十九、二十等),侯仅收食邑内租税,不直接管理民事,也失去原有的特权。领主制的秦国从此变为地主制的秦国。 商鞅这*达致*集权,使国家更趋统一,但这*必然受到既得利益者(领主)的反抗,以秦太子为首,反对者多至千数,如《史记‧商君列传》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商鞅认为:「法令不行,由于贵戚犯法,要行法先从太子开始。」但因太子是嗣君,不便施刑,遂把其师公子虔、公孙贾(领主)行黥刑,第二天新法完全通行,但商鞅亦因此种下杀身之祸。
6. 严刑峻法:法家的*主张,以严刑峻法为本,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商鞅以信赏必罚为原则,令秦民明其所守,国内秩序井然。
二、第二次变法内容:
350BC,秦自雍迁都咸阳,筑宫阙,并公布法令,商鞅于此时实行编重经济的第二次变法。
1. 实施县制:归并各小都、乡邑,聚落为大县,全国共41县,每县各置县令,县令下设县丞、县尉,掌管全县政事,进一步消除当地领主的残余影响,这*把地方权力收于秦王,配合*集权的趋势。
2. 开辟阡陌封疆:商鞅承认各人新辟土地的所有权,按各人所占的土地面积定赋税。所谓「阡」,是田间南北车路,「陌」为东西车路。战国时战争用步、骑兵,甚少用战车,故田间无须再留车路,东方各国的阡陌早已开辟为田地,商鞅开阡陌,除了增加耕地面积,亦为认同中原文化的手段。
3. 划一度量衡及移风易俗:商鞅划一斗、桶,权、衡、丈、尺。令全国货物交易,有统一的度量衡制度。此外,因秦是一边远国家,戎狄风俗较多,中原各国的「卑秦」很大程度亦因为此,商鞅遂革除残留的戎狄旧俗,如禁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这两*使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秦国,与东方各国的距离拉近。
4. 诱导三晋人民至秦垦耕以实国力:秦国地广人稀,邻近的三晋却土狭民众,商鞅明白「民所欲者田宅也。」(《商君书‧徕民篇》),遂悬赏招徕邻国人民到秦国种地,商鞅对这些外来移民,给田宅、免兵役,使专事耕织。这样,秦之生产便由这些移民负责,秦民可完全投入兵役,轮番出战,仍有余力。这*的意义重大,使秦国足食足兵,有战必胜。
经商鞅两次变法,清除秦原有很多弊端,如宗族制、领主制等(此等制度皆不利于*集权的推行),并使秦成为先进、富强、统一的国家,为日后消灭山东六国奠定基础。但孝公死后,太子(惠王)即位,车裂商鞅,杀其一家;然商鞅的新法,却大体相沿不变,证明惠王虽讨厌商鞅其人,但仍不得不承认其变法的成功。
三、商鞅变法的成效(变法与秦国强盛的关系)
商鞅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故先鼓励生产令国家富强,另一方面,则推行军国主义,强化战斗力。而变法的推行则依赖法治,藉此也加速*集权。在文化方面则认同中原文化,以便日后统一中原。
秦国内政上轨道后,商鞅便向外图谋,秦以往曾被魏夺去河西之地,令其势力不得不退到洛水以北,且魏于河西设郡(以重兵防守),更对秦造成威胁,商鞅遂乘魏、齐交兵之际,出兵魏国收复河西之地,更兵临魏都城安邑,获空前大胜。可见商鞅变法使秦之人力、物力皆富足,确能于战争中孕育有利条件。
1. 《史记‧商君列传》谓:「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2. 《战国策》谓:「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3. 贾谊《过秦论》谓:「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孝公),内立法度,务耕织,修战守之具,外连横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地。」
4. 李斯《谏逐客书》谓:「孝公为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文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5. 杜佑《通典》谓:「秦孝公用商鞅,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
6. 《荀子‧强国篇》记商鞅死后秦之民风谓:「入境观其风俗,其声乐不流,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顺,其百吏肃严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抚,古之吏也。出于其门,入于宫门,出于宫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惕然莫不公然而公也,此古之士大夫也。」
除《通典》外,皆为与商鞅年代相约之人,其记载的属当代史,除可信外,亦能明白当时变法的成效,及时人对变法之评价。可知商鞅变法实为中国历史上的变法运动中,较为成功的一次。
四、商鞅变法的成功因素:(简述)
1.顺应变法的潮流,加上秦位处西陲,避开外力干扰;且秦固有文化低落,易吸收较高的文化。
2.秦孝公全力支持,绝对信任商鞅。
3.有充裕的时间,施行十年,令百姓能适应及接受
4.厉行法治,赏罚分明,人民知所遵守。
5.重农抑商,令百姓温饱,故获人民拥护。
6.商鞅具全盘计划,如徙木立信,先奖励生产与军功,然后才迁都求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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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01:56
首先,损害了大部分旧贵族的利益,可想而知,没有人会放弃自己原本的利益,自然会反对。
其次,之前的法令由来已久,在百姓心里已经是天经地义,没有人会主动想起来反抗。
此外,在具体的改革中,往往采用矫枉过正的措施,这样会对人们的正常利益进行损害~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一切都处于转变之中,肯定会有人趁着法令未定之际浑水摸鱼,使改革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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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的阻挠,虽然后来变法成功了,也在秦国得到延续,并使秦国强大起来,但商鞅最后还是载在了反对派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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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是一场地主阶级的*,目的是废除奴隶制度,巩固和发展封建制度。在新制度的建立、旧制度的破除过程中,自然会触犯旧贵族的利益。
商鞅变法的阻力是奴隶制度的维护者对封建制度的破坏,逆历史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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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使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地位则受到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