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电话号码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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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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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0:22
一、没事的,你可以在生源地网上修改电话号码,登陆后在“个人信息变更”里改就可以了。
二、签订合同
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证明赴高校资助中心报到。《借款合同》待开发银行湖南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欠缴费用总额。
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贷款受理进度。
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拓展资料
对于申请贷款的同学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确定。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三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0:22
没事的,你可以在生源地网上修改电话号码,登陆后在“个人信息变更”里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