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0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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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47
大家都知道,如果城市需要建设的话,是需要一大片土地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征收土地,那么被征收土地的人在征收之前是靠土地来解决自己基本生活的,是他们获取经济及来源的唯一途径,如果没有了这片土地就等于失去了赚钱的工具,所以针对这一点,国家给了相应的 征地 补助,那么连云港 征地补偿 办法是什么? 一、连云港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26号令)和《省*关于调整 征地补偿标准 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 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后,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的需要安置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市区是指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市科教创业园区)。四县是指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铁路、公路、水运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征地补偿工作由市*统一领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征地告知、听证、报批和补偿安置费用解缴等工作。各县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管委会、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科教创业园区)(以下简称各管委会)负责做好交地、用地矛盾协调和征地补偿安置等工作。 第四条 各县区*、管委会应建立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由*门根据户籍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数据库成员名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各县区*、管委会确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依法享有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 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常住人口。下列人员不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 : 1.历次征收土地已安置人员(包括已安排就业、领取安置补助费或者撤组转城人员等); 2.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从外地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享受农村承包经营权,不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员、寄住人员和暂住人员; 4.经有关部门批准 退休 、退职并领取 退休金 或者 养老保险 金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5.其他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 按照上述几条的规定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根据地形地势以及土地面积的各不相同,所给的相应的补偿费用也各不相同,所以*不仅要关注征地时的一些流程和手续,更要多加关注被征地人员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