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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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4 18:57
两个。
鲁迅的一生,曾经与两位女性有过婚姻或爱情关系,一是当他26岁的时候,从日本回到绍兴在母亲鲁瑞的主持下与山阴朱安女士结婚;鲁迅自与朱安结婚之后,直至病逝为止,并未与她解除这种婚姻关系(鲁迅深知一旦休妻,朱安就会遭遇死亡或者非人的遭遇,于是未离婚),鲁迅在外的日子,朱安一直照顾着鲁迅母亲的生活,从未有怨言。
二是当他47岁的时候,从广州抵达上海,即与长期追随自己的番禺许广平同居。鲁迅病逝后,朱安女士到亡故的十余年间,和许广平同志一样,也一直作为鲁迅遗属同社会保持着正常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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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的个人生活中,有两件事对他的打击是沉重的。一个是他的婚姻生活,另一个就是与弟弟周作人的失和。鲁迅和周作人一直不愿意向别人谈及此事从而也使得这件事越发的扑朔迷离,成为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不可理解的事件。
多年来,研究界对此形成了“经济说”、“失敬说”、“家庭纠纷说”等三种观点。第一种说法“经济说”认为是周作人妻子羽太信子花钱过于大手大脚,致使家中往往入不敷出,最后使得兄弟产生罅隙。第二种说法,认为是鲁迅与信子有私情,导致周氏兄弟不和。
第三种说法,则认为是周家众人对信子的不满,导致兄弟关系的紧张。就否定“兄弟失和”是由于两人思想上的分歧来说,这三个观点是一致的。但是除此之外,学界的研究基本上没有多大进展,三种观点也无法真正说服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