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3 02:2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7:09
我感觉这80万 作为资本公积也并不是不可以。既然没有增加注册资本,那么股东的追加投资 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我觉得也说得通。我觉得直接将资本公积冲回,记入其他应付款就可以。不过应该在记账凭证的后面,附上 股东会关于撤回投资的 决议比较好。这样,无论是审计 还是 税务,找麻烦的时候,都能有个说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7:10
会计、税法上均不允许该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7:10
你们投入的80万有没有在工商登记里面增资,有没有在税务登记里面更改注册资本?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7:11
既然当时是按意向书进的资本公积,现在再拟个意向书转到其他应付款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