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3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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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1:15
法律分析:所谓的“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以下简称“员额”从字面上面理解,很多人会以为是正式编制的报备,也就是所谓的替补啊,编外啊,非正式工啊之类的,其实这样的理解是片面和不准确。
事业单位员额编制是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购买服务、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单位自主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的一种用人新机制。通俗的说,即根据工作的需要而决定工作人员的数量。
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可按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随时聘用相关专业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动解聘,并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重新核定经费管理员额后方可继续聘用人员,预防产生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
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员额进行控制数管理,核定经费管理员额后其编制数相应冻结,冻结编制不得用于招聘人员,待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方能解冻。聘用人员由财政部门比照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标准,同时交纳“五险”。
员额管理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相比无具有行政开支少、管理方式灵活、无劳务纠纷的优点,减轻了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和改革的成本。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或者批准的领导职数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
第十二条 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采取单位内部推选、外部选派方式进行。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产生人选。
第十三条 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经过民主推荐,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规范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