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2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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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09
流传下来的包拯诗仅此一首,可谓吉光片羽,却成为包拯一生为官做人的光辉写照。这首诗是写在广东端州(今广东肇庆)郡守府第的墙壁上的。包拯曾在端州任知州(即太守),“郡斋”就是“郡守的府第”。可以说,此诗就是宋诗“以文为诗”的一个例子了,包拯就官德问题直接发表了自己的议论,但他还是注意了写诗的要求,通过一些比喻使自己的思想形象化,文字、格律上也都下了工夫。当然,从艺术上来看,这首诗的立意还显得比较一般化,手法上也没有什么创新的地方,但不管怎么说,它在思想内容方面还是使我们肃然起敬的。
据《宋史》记载,端州因出产“端砚”而闻名天下,常要向宫中进贡。包拯就任以前的郡守,都借此机会额外索取,以赠权贵,数量有时超过进贡的数十倍。包拯到任后,便命工匠严格按进贡数制作,自己不持一砚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