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的砍伐 保护 运输 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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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4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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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2 20:2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章森林采伐
[ 第二十九条 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审核后,报*批准。
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计划管理的范围由*规定。
第三十一条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第三十三条 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
第三十五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第三十六条 林区木材的经营和监督管理办法,由*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检查站有权制止。
第三十八条 国家禁止、*出口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禁止、*出口的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名录和年度*出口总量,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批准。
出口前款规定*出口的珍贵树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的,必须经出口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放行。进出口的树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属于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进出口的濒危物种的,并必须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并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放行。
2、商品林将取消采伐证 2008-7-23 8:15:11 · 来源: 新京报
“如同自家种在地里的麦子,不到收获季节,谁会胡乱收割呢?”昨日,国家林业局*贾治邦用一个生动的比喻来说明集体林权改革后,林地承包者不会有滥砍滥伐的行为,也不会影响林地的生态绿化功能。
贾治邦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将在全国推开。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林业局将从制度设计、决策程序、具体操作和*职能转变等方面“四管齐下”,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贾治邦说,林权改革的核心原则是“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为此,对于商品林,将逐步取消采伐证,由放开采伐指标,到备案制,再到完全放开采伐权,由农民自己决定林木的采伐。对于生态林,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其生态效益的评价机制,并将以此为基础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林业局副*张建龙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制度设计上,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明晰产权,通过产权明晰的过程,将山林的经营处置权交给农民。
经过三年试点,全国25亿亩林地已有8亿亩承包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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