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3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5 23:05
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有关公积金的更多内容,戳此文章了解《住房公积金,你该知道的这些事儿》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5 23:05
1、支付房租公积金提取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的情况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3、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提取次数
1、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
2、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
提取额度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提取材料
柜台提取
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需材料
提取申请人根据情况查看是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职工委托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自助提取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如未签自助提取协议)
柜台提取流程
1、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详情参见:深圳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流程
2、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不予提取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
3、准予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到公积金缴存提取网点的柜台办理提取业务,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自助提取流程
自助协议签订
1、提取申请人办理自助服务平台办理提取业务前,应当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如果已经签订自助协议,可以略过此步骤。详情参见:深圳公积金提取自助协议签订
网上提取
1、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2、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支付房租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信息无误→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办结业务(业务受理后一至两个工作日内)。
提取地点
1、柜台提取:三大银行公积金缴存提取网点
详细地址电话参见:深圳中国银行公积金网点 深圳招商银行公积金网点 深圳建设银行公积金网点
2、自助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提取时限和费用
1、办理时限:
柜台提取: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自助提取:业务受理后一至两个工作日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5 23:0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摘要】
您好,这边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