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30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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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36
据称这位江西的女子,因为一直把对方当作朋友看,两人关系还不错,两万元借款一直没有催还。这一次,对方主动还款,女子还以为朋友在哪里发财了。
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女子也没有点钱,没有验证真假,就直接带回了家。然而,回到家里才发现,两捆一万的钱,只有头和尾的两张是真的,中间的全是练功钞。好心借钱,居然遭到朋友的恶报,女子非常心寒。更让女子气愤的是,在打电话质问朋友时,朋友居然还反怼,“谁叫你当时不看清楚”、“谁知道是不是你自己调包了?”,之后就把女子拉黑了。这位女子表示,以前真不知道朋友是这样的人,这次终于看清楚了,就权当花钱买了个教训。
首先普及一下什么是练功钞?
做的跟钞票一样的东西,是银行职员正式上岗前用来练习点钞的纸币,大小材质和真钱不同(也可能每个银行的不同)。
一般银行员工都有岗前培训,珠算(传票)、点钞(数量、速度),但是真假钞的识别标志都另外有教,所以练功券除了练速度没有什么大用,培训完毕也不会收回。
使用练功钞还钱这种做法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使用练功钞票还债也就是在使用假钞,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用练功钞当真钱使用或购买商品是破坏人民币正常流通的违法行为。
我国《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构成本罪的数额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
遇到类似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护个人利益?
一、当事人收到假钱的,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应该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机关,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应向假币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的,应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二、收到假币可向当地*门报案,可根据具体情节依法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诉 我们得出一个道理:
朋友,不是用来出卖的!承诺,需要用生命守护。勇气不是不恐惧,而是怀着恐惧,仍然努力地迎风前进。
交人不能看表面,日久见人心;处情虽真假难辨,患难知情深。
交“友”不慎,遗憾终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37
使用练功钞票还债是在使用假钞,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用练功钞当真钱使用或购买商品是破坏人民币正常流通的违法行为。构成本罪的数额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这位好友使用练功钞还债,属于假钞流通使用,属于数额较大的持有、使用假币罪。最好让*帮助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37
这样就是欺骗的违法,具有很强的侮辱感觉,朋友应该去投诉,通过调解解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38
这就是违法的,一定要对他警告,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对你才是很好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38
使用练功钞代替人民币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练功钞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可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