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1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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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4:44
1966年,中国人民*根据**的五七指示,同天门30 多万人民一道,围湖造田,修渠筑路。
历史上除了中国人民*7师的*战士,50师的148团的全体指战员外,还有大专院校的师生。1968年9月,**93号文件决定对在校应毕业的大学生进行分配,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分配到湖北的有来自清华、北大、中科大、北京航空学院、南京航空学院、华南工学院等各大院校的学生。他们在这里留下了可歌可泣的故事。
围垦沉湖的战役从1966年冬开始,至1971年春基本结束,历时六个年头。
围垦工程共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66年冬至1967年春),实施第一期工程,部队于当年冬季开始施工,施工的地址在以前的总后沉湖基地1号垸,但由于种种原因,此次围垦没有成功;第二阶段(1967年冬至1968年春),实施第二期工程,主要任务是开挖五七泵站引水河、兴建万福闸抽水机站和刘家河泵站,天门县麻洋区、横林区、干驿站区等三个区的民工参加了施工;第三阶段(1968年冬至1969年春),实施第三期工程,主要任务是围垦5号垸,参加施工的有天门县麻洋区、横林区、干驿区的民工以及八二五○部队、一五四部队的指战员;第四阶段(1969年冬至1970年春),实施第四期工程,完成了下八垸(即以前的总后沉湖基地的1、2、3、4、5、6、7、8、9号垸)围垦,五七泵站进入常年施工,参加这次施工的有天门县麻洋区、干驿区民工、部队指战员、待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后期谷城县民兵团、汉川县和沔阳县各派一个区的民工进行了支援;第五阶段(1970年冬至1971年春),实施第五期工程,主要任务是完成沉湖内的土方工程(主要是开挖中干渠),这次施工以天门县麻洋、干驿、横林三个区的民工为主,部队只派了部分军代表进行了工程督导。在整个沉湖围垦过程中,施工人员以天门县民工为主。
沉湖军垦农场,使用权属部队,地域跨汉川、天门两县。但在沉湖军垦之前,沿湖的天门农民已经围垦土地3万多亩进行耕种;军垦之后,大部分农民围垦耕种的土地被圈入军垦农场。鉴于天门县为沉湖军垦工程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补偿,1973年1月22日,湖北省*委员会农业办公室发文(鄂革农办字【73】第005号)确定将沉湖军垦农场七、八号垸借给天门县麻洋区耕种,直至1983年省*办根据**领导同志的指示发文(鄂政办函【1983】55号),将七、八号垸归还武汉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