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2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16:37
2015年扬州社保的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8%+1% ;个人缴费:2%+3。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1.5% ;个人缴费: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0.5%;个人无需缴纳。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0.6%;个人无需缴纳。
扩展资料:
扬州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全市范围内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其基础养老金使用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32元。
2、从2015年3月1日起,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调整为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4496元),下限按2299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限按2564元执行。
3、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2015年度的社会保险征缴基数的上下限,请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结合地方情况研究确定方案(原则上其下限不得低于2299元),并报我局审核后,报省厅备案。
4、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5年度扬州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16:38
你好,2015年3月1日起扬州社保缴费标准如下:追答养老保险中的标准一和标准二就是最低和最高两个缴费档位,根据你自己意愿随便缴纳哪个档位都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16:38
企业职工社保基数调为2299元个人至少多承担21.92元,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基准数60%的,则要按照*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