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05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5 22:03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不再进行预提,可直接根 据利息通知单的数额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 存款账户。企业借人的短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一般应列入财务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如果个别短期借款用于购建资产,在交付使用之前的利息,则应列 入在建工程,作为构成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交付使用之后,其利 息仍应列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8 19:45
短期借款利息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所额外支付的利息。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其中发生的利息费用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一般短期借款利息结算时,可以按月度、季度、半年度进行支付,或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具体账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