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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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7:25
安徽省卫生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关于印发医药卫生*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等文件精神,启动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为突破口,围绕“建档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使用是目的”的三大原则,成功研制出安徽省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于下半年成功试点,2010年初正式在全省投入使用,软件平台参照以下国家标准:
《卫生部*关于启用国家卫生数据字典与元数据管理系统(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09版本研制.
系统严格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建立标准化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有利于协助全科医生全面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综合、连续、有效、动态的医疗卫生服务,跟踪居民的健康状况和变化,对其进行系统管理,并且实时上传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