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南京 户口挂靠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9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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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4:55
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
这个是我们学校的通知
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办理2008届毕业生人事代理的通知
各系、直属学院:
根据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通知,现将2008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即户口、档案挂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意向办理人事代理的2008届本科毕业生
挂靠内容:户口、档案一并挂靠在省招就中心。
报到证去向:报到证开至省招就中心。
费用:每人须交纳221元(省招就中心统一收取),其中户籍管理费121元,改派、转档综合服务费100元。
挂靠期限:挂靠期限为两年。
两年后,若毕业生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省招就中心将统一办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返回原籍报到证,并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档案寄送至该生原籍人才服务中心。
二、有意向办理人事代理的2008届专科毕业生
挂靠内容:档案挂靠在省招就中心,户口暂留学校保卫处。
报到证去向:报到证开至省招就中心。
费用:每人须交纳改派、转档综合服务费100元(省招就中心统一收取)
挂靠期限:挂靠期限为两年。
两年后,若毕业生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省招就中心将统一办理毕业生返回原籍报到证,学校保卫处根据报到证去向统一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再由省招就中心统一将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寄送至该生原籍人才服务中心。
三、省招就中心提供为办理挂靠手续的毕业生提供的服务
1、挂靠期限内,省招就中心妥善保管本科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专科毕业生的档案;两年后,统一将没有落实具体单位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寄送至该生原籍人才服务中心
2、挂靠期限内,若毕业生落实了具体单位,本科生携带具体改派材料,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报到证、户籍变更手续;专科生携带具体改派材料,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报到证变更手续后,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籍变更手续。
四、各系、直属学院办理毕业生挂靠程序
1、及时将该通知传达到每个毕业生;
2、登记、代收挂靠费用(本科221元、专科100元);
3、2008年5月23前把挂靠的毕业生的名单(以已经交费为唯一标准)以系、直属学院(其各教学点发发邮件给管老师,管老师邮箱:guanll@jstvu.e.cn)为单位统一发邮件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iuye@jstvu.e.cn)。
4、各系、直属学院准时交费(省招就中心统一到我校收费,时间待定);
5、及时转交省招就中心给毕业生的收费*等相关材料,并提醒他们妥善保管,毕业后凭相关挂靠材料及时到省招就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请各系、直属学院在“2008届毕业生派遣核对表”中将已经办理挂靠毕业生的原来“毕业去向”、“档案去向”都变更为“省招就中心”(以已经交费为唯一标准)。
就业指导中心
2008.5.16
还有一个是缓派
关于2008届毕业生办理缓派的通知
各系、直属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毕业生,现将2008届毕业生申办缓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缓派的条件
1、已在南京市就业的毕业生,但因试用期未满等原因,单位暂不能签定协议,或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暂未盖章,可申请缓派;
2、已在异地就业毕业生(即工作单位不在自己户籍所在地),但因试用期未满等原因,单位暂不能签定协议,或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暂未盖章,可申请缓派。
二、缓派手续办理程序
1、各系、直属学院及时将该通知传达到每个毕业生;
2、符合缓派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缓派申请(格式见附件),另须附在单位工作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在2008年5月25日前及时交至各系、直属学院教学点;
3、各系、直属学院审核学生缓派申请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在2008年5月28日前及时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4、请各系、直属学院在“2008届毕业生派遣核对表”中将已经办理缓派毕业生(以缓派申请书合格为唯一标准)的原来“毕业去向”、“档案去向”都划掉,在变更栏中填写“缓派”
就业指导中心
2008.5.16
附件:缓派申请书格式:
缓 派 申 请
校就业指导中心:
因 (写明具体原因), (单位名称)将于2008年 月与我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后档案去向是 。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2008年 月 日
系、直属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
备注: 系、教学点名称:
姓名:
学号:
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