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不能扣除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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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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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13:51
一、正面回答
土地*不能扣除的是:
1、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3、竣工验收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开具*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4、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二、详情分析
开征土地*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制,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力度的客观需求。增收土地*,主要是为了抑制炒卖土地投机获取暴利的行为。也是为了规范国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三、土地*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吗
土地*是计入税金及附加。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房地产企业交纳土地*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如下,交纳土地*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交纳土地*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为了提供土地*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