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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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3:29
一、 开设赌场辩护词是主要分为哪几点要怎么样写的? (一) 犯罪嫌疑人 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 (二)、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低,对 法律知识 的认识和自己的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认识有限 (三)、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不大 (四)犯罪嫌疑人没有特意组织人员参与*,而且非法获取的利益较少,在现场也没有怂恿放 高利贷 和放数行为 (五)、犯罪嫌疑人系家庭经济支柱、家庭经济负担重,建议法庭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二、 开设赌场罪 认定? 我国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 罚金 。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 罪名 :聚众 *罪 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 所谓以*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以*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聚众*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与开设赌场均有为*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 聚众*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结束后,下一次*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的*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