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下视频威胁,我要给她钱吗,她威胁我说不给就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9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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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15:07
如果您有违法情形被拍摄,并因此受威胁,您应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刑法》第67条的规定,主动投案自首。
如果对方威胁您要钱,其行为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您应该报警,追究其治安责任或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公开发布了视频,导致对您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造成侵害,您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对其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您在其它方面有亏欠她的情形,您就应该尽力地补偿她,经济补偿也许是较为合适的补偿方式;这种补偿应发自您内心的悔悟和救赎,并以不影响您和她之外的其他人的生活为限度,而不应与威胁有关。
如果她的威胁是无理的,或者非常过分的,即使威胁会令您损失很多您很珍惜的东西,您也应该坚决拒绝敲诈勒索行为。
如果您把握不好这种情况的处理尺度,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您没错,就让法律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错,就接受法律对您的应有的惩罚;无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结果对您有利或不利,您都可以在解决这件事情之后,能坦荡、踏实地生活。
法律条文参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15:08
我可以跟你说放一百个心100%!没事的!不会有事的!因为我半个月前也曾经中招,结果还没事,我打电话到朋友那去,他说没遇到。因为之前那骗子通过它的技术复制了我的电话本,说要通过发彩信,把我视频发到我朋友那去。我就挺遗憾的,我就在想为什么那个时候不好好逗逗这个骗子呢!
今天是2020.11.3号、刚刚我又拿一个骗子开涮了(O(∩_∩)O哈哈~)!自从那天被勒索没打钱后,我就差不多知道骗子的伎俩、所以我以后暗下决心!发誓与这些骗子敲诈犯作斗争!来一个我就封他们一个号!有多少个对付多少个!看看它们是怎么被我给*的,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