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8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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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17:58
失业救济金的领取
失业救济金的领取。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失业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但国家会给失业的人下发一些失业救济金,此时就需要我们去申请领取。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失业救济金的领取的相关内容。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劳动者在失业的情况下,若是想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我们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那首先肯定是要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符合领取的条件才行。而这里对劳动者的失业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必须要是非因本人愿意导致就业中断,换句话说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个人原因而辞职,这种情况下就不能领取到失业救济金。
失业人员在网上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
为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到保障,我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实行“全程网办”的模式。
本人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登记个人信息确认无误保存,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失业补助金申领完成。
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一:失业人员本人通过计算机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网址:http://bsdt.dlyun.work/personal.jsp)
步骤二:1、首次使用点击注册/重置,完成网络注册;
2、如已注册直接点击“切换账号登录”,输入信息登录。
步骤三: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图标,进入系统进行申领登记。
步骤四: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模块,系统自动获取社会保障卡号,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填报信息里带*号的必填,不带*号的不用填),签订申领失业补助金承诺书,在确认无误后按“保存并提交” 钮上传申领数据。如持有承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的八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大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的社会保障卡,需先到社保卡发卡银行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开通后五个工作日后再申请),确保正常领取失业补助金待遇。如持有其他银行的社保卡则需录入大连银行卡号申领。
步骤五:查询申请记录的状态。
注: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
每月1-23日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的失业人员,26日(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以后,凭社会保障卡领取失业补助金。每月24日-月末办理登记的失业人员,次月第2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凭社会保障卡领取申领当月的失业补助金。
业务咨询电话: 65891584 、65891585
—*法规—
即日起符合条件人员网上申领
最多可领取失业补助金6000元
为应对疫情影响,更好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积极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每人最多领取6000元。据悉,此项*预计将惠及我市33.3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额将达20亿元。
失业补助金是疫情期间出台的一项重要*,扩大了受益面,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文件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失业人员,标准为700元。
我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实行 “全程网办”的模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如持有承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的八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大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的社会保障卡,可以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http://bsdt.dlyun.work/personal.jsp),在线录入本人基本信息、社保卡号即可完成申领,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持有其他银行的社保卡则需录入大连银行卡号申领。持社保卡申报的失业人员,需先到社保卡发卡银行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确保正常领取失业补助金待遇。如果在领取期间,发生以下情况将停发失业补助金: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补助金*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因此须在本年度12月底前完成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申领一次,最长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实行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补助金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