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01
共4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7-07 07:07
1、钱会提取到公积金联名卡里面,这个卡是和公积金账户绑定的储蓄卡,可以贷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只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就能办理了。提取公积金的时候,提取成功后,公积金会直接打到这个联名卡里面。
2、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04:15
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归于个人所有的,是存放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取出所有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05:33
你应该会有一张住房公积金的存折吧。单位每月从你的应发工资中扣一部分,然后在你的存折中双倍补回。比如你的工资作为公积金每月被扣除800元,那你的住房公积金存折中就会有1600元。但住房公积金平时不能取出,只有在买房或房屋装修时才能取出。当然有些地方也是有门路取出来的,但是要有回扣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07:08
本年余额怎么会比上年还少呢?山东淄博的规定是购房才能支取公积金,否则只能存在里面啦?各地的*应该不大相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