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5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8:49
日前,教育部以*令的形式修订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自2017年10月1 日起施行。《规定》指出,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专职辅导员的身份,是指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
《规定》提出,高等学校可以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规定》同时强调,要坚持“同工同酬”原则,保证高校辅导员人事聘用要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
根据《规定》,各地各高校要把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要建立国家、省级和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体系,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