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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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2:22
银监会26日公布的《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准入条件做出明确规定。银监会*尚福林在当天下午举办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引进民间资本设立的民营银行,在传统的银行经营领域中缺乏优势,必须寻求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打造出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金融产品,才能在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
“门槛”首次明确
尽管首批5家试点民营银行已全部获准开业,但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具体“门槛”此次才“水落石出”。按照指导意见,准入条件包括资本、股东、拟设银行和机制四方面要求,其中明确民营企业必须以自由资金投资,应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的条件。
*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民营银行已经过了充分的酝酿和试点,要想早日做到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需要在准入、监管等方面出台一个清晰、透明、公开的标准,便于更多有实力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指导意见》的出台顺应了这一要求。
银监会将正式受理
尚福林表示,从即日起,银监会将正式受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设银行的申请。为提高申请效率,银监会将推行限时审批制度,建立民营银行限时审批管理台账,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比现有法定时限缩短了2个月。
据尚福林介绍,目前已有40多家民营银行向银监会提出设立申请,但到目前为止基本还是意向表达,没有进入实质性环节,原因就是《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还没有出来,没有明确需要哪些条件,要哪些审批程序。26日《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后,银监会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审批工作。
鼓励民营银行探索创新
此次《指导意见》特别提出,鼓励民营银行探索创新“大存小贷”、“个存小贷”等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模式,提高与细分市场金融需求的匹配程度。
尚福林表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符合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银行体系、增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立小型银行,有利于改善我国银行体系内部结构,增强银行体系的活力;与此同时,我国银行业同质化经营程度过高,而差异化明显不足,迫切需要民营银行参与提升银行体系的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