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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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00
(1)当钢筋保护层超出规定较少,或偏差大的点数较少时,应首先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偏差大小和超差点的数量多少,决定能否按受,如认为不致影响结构性能,尚能接受时,可作为一般缺陷处理,即直接通过验收。但是应做出记录,并要求施工单位避免继续发生此类现象。(2)如钢筋保护层偏差超出规定较多,监理单位认为不能接受或需要核算或采取加固措施时,可首先扩大检测范围,增加受检构件数量,以查明更大范围内更多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情况。此时还可采取局部破损的检验方法来验证所得到的偏差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度。(3)扩大检验范围后,如果确认保护层偏差超出规定较少时,可以仍按上述(1)的方法处理。(4)扩大检验范围后,如果确认钢筋保护层偏差超出规定较多、己经达到可能影响结构性能(承载力与耐久性)的程度时,监理单位应提请或会同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由设计单位进行核算或分析判断,根据过大偏差可能对结构产生的不利影响,决定是否需要加固、返工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此处理意见应由设计单位签发,由监理单位签认,由施工单位实施。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处理后应按照国家验收标准中让步接受的规定进行验收。(5)如果设计单位进行核算或分析判断后,认为对结构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少,不需要加固或采取其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时,应由设计单出具书面意见,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纳入工程资料存档。工程可仍按上述(1)的方案处理。(6)当出现上述(2)(3)(4)(5)等情况时,监理单位均应对施工单位提出警告,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避免继续发生此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