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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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29
IP是什么?
IP最原本的意思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翻译成中文就是知识产权。
但是如果我告诉你,现在大红大紫的IP其实就是土的掉渣的知识产权的意思,你信吗?
当前的情况是,小说改编可以叫IP、系列电影续集可以叫IP、翻拍可以叫IP、游戏可以叫IP、甚至歌名也可以叫IP,这些还不脱知识产权的范畴,但是你告诉我,明星也叫IP这又算哪门子“知识”,哪门子“产权”。
所以,IP作为一个营销和商业概念,已经脱离了它原本字面上的意义,如果要我给IP下个定义,那我会把它叫做流量入口。这就要开始谈第二个问题,IP的价值到底在哪里。
、IP的价值在哪里?
这里先得引入两个概念,一个叫内容,另一个叫渠道。
什么是内容,新闻、笑话、小说、视频、电影、电视剧、游戏等等,这些都叫内容。而你通过什么媒介来观看内容,这就是渠道。
举个例子,你在起点上看《凡人修仙传》,起点就是渠道,《凡人修仙传》是内容;你在CCTV看新闻联播,CCTV是渠道,新闻联播是内容。可以看到,没有内容,渠道没有意义,没人会看一个没有小说的小说网站,但没有渠道,内容也就无法到达观众那里。
对于影视行业,电影、电视剧这些就是内容,而电视台、视频网站、院线就是渠道。
再说什么是流量,流量是一个互联网概念,比如你正在开这个帖子,就为这个网站带来了流量。 流量代表着用户的注意力,流量具有价值,这就是为什么电视广告那么贵的原因,所以,如何吸引流量就是重中之重。 但话说回来了,为什么你要点开这个帖子,为什么你要选择某一部电影或者电视剧而不是其它?所以,就需要另一个东西把流量吸引过去,而这样东西,就是IP。
你喜欢一部小说,所以你就会看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你喜欢某个游戏,所以你就可能会看这个游戏的衍生电影;你喜欢某个明星,所以你就可能会去看这个明星出演的电影。
更妙的是,通过IP,把小说、电影、电视剧、游戏等不同媒介、不同形式的内容打通了,把他们*在了一起。他把已经积攒起来的流量,轻易倒到了另一个领域,让有限的流量成倍增长。
因此,我认为IP的价值就在于此,他是一个引导流量的入口。
现在的情况是,即使再感兴趣的IP,我也不一定会去看,更别提小白网文之类的IP,而且铺天盖地的宣传这东西有时候是会有反效果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30
谁需要IP?
渠道商需要IP
一如开头我们所说,所有的努力,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更多的流量。
而对于内容产业来说,流量的本质就是用户的时间。
看小说、看电影电视剧、玩游戏,这些都是要花时间的,而用户的时间又不可能是无限的。我每天下班,吃完饭睡觉前,就那么三个小时闲暇时间。我看了电视剧就不能玩游戏,看了《射雕英雄传》就不看《三生三世》。那么,你怎么吸引用户把时间放到自己这里呢?
在渠道为王的时代不存在这个问题,那时候,是渠道方放什么,用户就看什么,用户没有选择权,因为没得选。但现在不一样了,用户有了选择,渠道方不得不花更多的代价来获取流量。
在视频网站刚兴起的时候,依靠更优质的使用体验,很快从电视台那里吸引了流量。表现就是我们在网上看视频的时间越来越多,看电视的时间越来越少。到现在,电视台的流量已经被剥削的差不多了,而又出现了网络小说、直播、游戏这些同样争夺流量的竞争者。所以,视频网站也不得不在内容端发力,购买头部内容(近年来的天价大剧)。而IP,作为一个天然的流量入口,怎么可能被放过。
一般的流量入口有哪些,比如广告,你在公交站看到的视频网站的大广告牌;或者产品间的引流,比如用qq给腾讯视频引流,但是,这些办法代价不菲,收益却不好估量。但是现在出来一个IP,绝对优质的流量入口,怎么可能不动心。所以,渠道商需要IP。
内容商也需要IP
内容生产是一个创意行业,创意的意思就是高风险。
尤其是影视剧,整个生产过程周期漫长,不确定因素众多,面向用户是缺乏专业审美观点的普通大众,市场千变万化,无论多么专业的团队,多么伟大的大师,都无法抱着胸脯保证自己的下一部作品一定卖座。
所以,IP应运而生。一部网络小说,假定有一千万读者,在假定这一千万的十分之一,就是一百万回来看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那就意味着我这部电影在拍之前,无论之后拍的怎么样,都有了100万可靠的观众。
更好的是,一个IP可以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游戏,风险没有增加,但是收益却可能翻倍,这样好的买卖,有谁会拒绝。
所以,内容商也需要IP。
观众也需要IP 要问IP改编哪家强,一定是漫威。 漫威每一部改编电影,几乎都获得了成功,如果把所有这十几年来的漫威电影看做一个系列,简直是影史上的奇迹了。而且每部电影,都带动了一系列相关的电视剧、衍生品以及游戏的繁荣,可以说是成功的IP运作的典范。
而每一部漫威电影上映前,都有无数人在孜孜不倦科普着这部电影的相关背景,电影上映之后,还是这些人再通过一个个彩蛋分析着他与系列中的其他电影之间的关系。
这就是IP的力量,他让我们在看每一部漫威电影的时候,脑海中的却是整个漫威宇宙,从而带来不一样的观影体验。
亨利·詹金斯曾经提出过“跨媒体叙事”的概念,就是主张在娱乐内容项目的企划过程中,充分考虑受众在不同媒介平台(如电视、出版、电影、游戏)的内容体验需求,围绕一个统一的世界观,在不同的媒介平台上展开相互独立,但逻辑上高度关联的故事主线,使得角色更加丰满、立体。就像我在看《金刚狼:终极一战》的时候,这部电影有一半的故事其实在电影之外,如果你对之前那个不可阻挡的金刚狼以及儒雅睿智的X教授全然无知,那也就不可能体验到片中那种英雄迟暮的壮丽。所以,观众同样需要IP。
当然,话说回来,我们看到的绝大多数国内的IP作品,仅仅是一个故事不断重复的圈钱,远远达不到詹金斯所说的“跨媒体叙事”的境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30
IP为什么兴起?
那么,IP既然有这么大的价值,而他又不是一个突然出现的事物,为什么没有被早一日发现呢?
这个问题,我们得首先从渠道的变化说起。
这里我们以电视剧为主,在一开始的时候,电视台是最主要的,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渠道。
电视剧公司拍摄电视剧,电视台购买,播放,用户通过电视机观看。可以看到,在整个环节之中,电视台作为内容的购买者和分发者,起着绝对的主导地位。
而内容的生产者,也就是电视剧公司,他们只能听电视台的。你拍的再好,电视台不买,买了不在黄金时段播出,那还是没人看不是。
而且,电视台也掌握着最主要的宣传渠道,哪怕你拍出来的电视剧好,电视台不买,你想对外宣传,连宣传的办法都没有。套用冯巩相声里的话就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所以这个时候内容方与渠道方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渠道为王。”
也就是说,掌握了渠道的电视台不存在竞争者,唯一的也就是来自其他电视台的竞争。但是最初时候,本地频道相对外地频道在本地观众中也存在优势,所以这个竞争也并没有那么激烈。所以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内容方生产什么产品,绝大多数时候是根据渠道方需求来的,IP并没有那么大的价值。 这样渠道为王的局面显然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直到互联网开始兴起。
视频网站的出现,使得用户不需要守在电视机前,等着自己期待的节目出现,而是可以在网上,直接搜索自己想看的节目。
门户、论坛、垂直社区的出现,打破了宣传渠道被电视台垄断的局面,内容方有更多的方式宣传自己,哪怕在传统媒体遭受冷遇,在互联网新媒体上也能得到应有的评价。
最后,电视台终于有了一个终极竞争者,在一开始,受限于资金,视频网站和电视台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但是等到付费会员商业模式的诞生,就谁也不能阻挡视频网站从电视台那里攫取流量的脚步。
到了这个时代,我们终于可以说,渠道为王的固有模式不复存在了,而变成了现在的,内容为王的时代。
于是,被忽视的IP终于开始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