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津贴网上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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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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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4:09
在本市依法缴纳医疗保险的各参保单位,其职工符合计划生育*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所在单位可以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bj.qing.gov.cn)为职工申领生育津贴。
一、网上申报时间
各参保单位于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后次月起进行网上申报。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职工,每月1-15号申报成功并审核通过的,当月发放生育津贴。其余时间网上申报成功并审核通过的,次月发放。
二、办理流程
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 “网办大厅”→生育待遇入口→单位→录入单位账号密码→页面右上角“生育待遇”→生育津贴申报→录入生育职工相关信息→点击“暂存”→打印生育津贴审批表→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上传相关附件电子版(职工个人通过*查询,可以查询到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职工合法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只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加盖公章后的生育津贴审批表;如查询不到共享信息的,除上传社保卡或身份证、加盖公章后的生育津贴审批表外,还须上传职工合法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电子版或个人承诺书)。
注:单位账号及密码问题
(1)用户名为单位的单位编号或社会组织信用代码。
(2)2020年1月1日前开户单位,密码为原社保密码,社保初始密码为单位用户名;此后新开户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医保单位编号。
三、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在网上申报时,应认真核查生育职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和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申报不实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为确保生育津贴及时发放,各单位应按月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当月拨付待遇时单位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该单位生育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已经在青岛办理社保卡的生育职工,其生育津贴默认发放至其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如特殊情况需更改发放账户的,请与参保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提供相应银行的银行账号。
(四)各单位应留存生育津贴审批表原件备查。
(五)各单位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单位参保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反馈。
(六)单位申报成功后,可通过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相关情况,如有疑问可与单位参保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七)个人待遇发放情况可登录市医保局官网,点击“网办大厅”输入个人账号密码,点击“生育待遇明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