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5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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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2-18 08:26
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公务员的考试内容:
1、笔试
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大科目。其中,行测科目的题型包括语言能力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题型、判断推理题型、常识判断题以及资料分析题型等。申论的考试题型主要是写作,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出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写作能力等方面。
2、面试
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着眼于两大因素六个方面。
第一大因素是考查应试者的公务员基本素质,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查:
(1)自我分析能力,对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怀和修养意志的要求。
(2)社会分析能力,要求考生能够辩证分析,全方面的把握社会上的一些现象并进行正确的认识。
(3)综合分析能力,需要考生能够结合特定的场合综合客观的进行分析和推理。
第二大因素考查的是应试者的公务员核心职业能力,也包括三个主要方面:
(1)计划和组织能力,考生需要对机关公务员工作的组织计划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做到一定的掌握。
(2)沟通和协调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于公务员系统的各级关系以及亲友家庭关系的处理能力。
(3)对突发时间的应变和处理能力,对社会上以及领导和上下级关系中的突发事件有一定的处理和管理能力。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18 05:34
要参加江苏省公*,必须要符合江苏省公*的报考条件,否则不能参加。那么2023江苏公*条件及要求有哪些?和高顿公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江苏省公*条件及要求要以2023年江苏省公*公告的规定为准,目前2023年江苏省公*公告还没有发布,大家要耐心等待。在考试公告发布之前,大家可以先参考2022年的报考条件。
一、2022年江苏省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及人民*、人民*司法*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更多详细内容可以查看《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2023江苏省公*公告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江苏省公*时间的安排,预计会在2022年10月底发布2023年江苏省公*公告,但是目前还没有发布,所以应该会有所延迟。具体要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大家可以关注高顿公考及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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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18 06:52
2023年江苏省考最新要求和天 翔 董 一起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司法行政机关人民*及人民*、人民*司法*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机关人民*和人民*、人民*司法*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人民*)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官助理、人民*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人民*)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区除外)的职位。
4. 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或者中国人民武装*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 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