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6 20:2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0:58
根据*采购法第31条规定,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有三个: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0:58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1. 采购的项目只有唯一的制造商和产品提供者。
2. 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正常因素或非归因于采购人)不能或来不及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第三种情形是指,就采购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不能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