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6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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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2:41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公租房按以下程序申请: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为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租房的租赁供应标准。此外,申请对象在申请时,还需明确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