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7 00: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1:56
一、 劳动调解 一般需要多久 当发生 劳动争议 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可以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 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规定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久拖不决。根据 劳动法 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一般是30天。*《企业 劳动争议处理 条例》和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时,视为调解不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二、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如何 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面,这是由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 诉讼 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另一方面,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劳动法》第80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1条都是这样规定的: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如果不履行协议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说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是主要依靠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因此,当事人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时,无论是另一方当事人还是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迫履行协议。 通常我们说的劳动调解都是指在申请劳动过程中的调解,此时法律规定,劳动调解的处理时间一般是30天。而要是期限届满,但尚未结束的话,则就直接视为调解不成功,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就要实际情况作出裁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