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民事纠纷,有哪些习惯做法或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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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7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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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4:52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其余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家的民事纠纷处理方式在不断探索和创新,但仍然还有些地方*了有效的调节,其实处理民事纠纷,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处理民事纠纷。
法律分析当民事纠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但是法律没有作出规定的,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来进行处理民事纠纷。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其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在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民事诉讼即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