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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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07
法律分析:不可以。原申请单位因居住人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及时变更居住人或办理退房手续。因辞职后,应主动配合原单位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单位申请公租房提供给职工住是单位的一种福利,辞职之后则不再享有。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0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单位申请公租房辞职以后是不能继续住的,除非单位同意或者是缴纳一定的费用。单位申请公租房提供给职工住是单位的一种福利,辞职之后则不再享
有。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支持,各种社会
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
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
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
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
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
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
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
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
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
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
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
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
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
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已经入住了,如果是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
房,更换单位后是不能继续住的。如果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申请的,是可以继续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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