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Q空间里大量辱骂别人,可以起诉她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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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3:13
可以,按照《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另外,按照《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里在哦啊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情趣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你这种情况应该算名誉权受侵害吧,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如果楼主要起诉,那么应该尽早保留证据,或者申请*证据保全,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3条)。
另外,起诉时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如果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3:14
当然可以,不过提醒你保存证据,这样的案件不在于有多复杂,取证是个大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3:14
哦为 这个有点那个的哇 、
要是我的话、 肯定骂回去了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