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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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1:11
用火监护人职责:对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后的用火安全负责。
1、用火监护人必须掌握当前的工艺条件和生产工艺情况,熟悉动火现场环境。
2、用火监护人必须熟悉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3、接到火票后,应逐条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核实具体动火部位,确认无疑后,在火票上签名允许动火。
4、监护人应做到持票监护。动火期间,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注意现场情况,遇到险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在动火结束或中断时,监护人应协助用火人清除火种,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扩展资料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1:11
1、用火监护人必须掌握当前的工艺条件和生产工艺情况,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核实具体动火部位。动火期间,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后用火监护人职责。
2、用火监护人必须熟悉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后的用火安全负责,方可离开。
3、监护人应做到持票监护,监护人应协助用火人清除火种,不得离开现场,确认无疑后。
4、在动火结束或中断时,遇到险情,防止事故发生,要随时注意现场情况,应逐条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熟悉动火现场环境。
5、在火票上签名允许动火。
扩展资料:
动火四原则
1、可动可不动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律拆下来,移动到安全区域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用火,一律禁止。
2、动火人和防火监护人在接到动火票后,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防火措施不落实或防火监护人不在场,动火人有权拒绝动火。
3、生产装置进行大修,中修,因动火工作量大,对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料都应彻底撤出。送至装置外存放。并加盲板与装置完全隔绝。
4、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并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才可动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动火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1:12
用火监护人职责:对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后的用火安全负责。
(1)用火监护人必须掌握当前的工艺条件和生产工艺情况,熟悉动火现场环境。
(2)用火监护人必须熟悉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3)接到火票后,应逐条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核实具体动火部位,确认无疑后,在火票上签名允许动火。
(4)监护人应做到持票监护。动火期间,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注意现场情况,遇到险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在动火结束或中断时,监护人应协助用火人清除火种,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1:12
用火监护人的职责:对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后的用火安全负责。 分析如下:
(1)用火监护人必须掌握当前的工艺条件和生产工艺情况,熟悉动火现场环境。
(2)用火监护人必须熟悉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3)接到火票后,应逐条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核实具体动火部位,确认无疑后,在火票上签名允许动火。
(4)监护人应做到持票监护。动火期间,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注意现场情况,遇到险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在动火结束或中断时,监护人应协助用火人清除火种,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扩展资料:
一、第二十条:
1、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3、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三、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1:13
用火监护人职责:对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后的用火安全负责。
(1)用火监护人必须掌握当前的工艺条件和生产工艺情况,熟悉动火现场环境。
(2)用火监护人必须熟悉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3)接到火票后,应逐条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核实具体动火部位,确认无疑后,在火票上签名允许动火。
(4)监护人应做到持票监护。动火期间,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注意现场情况,遇到险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在动火结束或中断时,监护人应协助用火人清除火种,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扩展资料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1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