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普通发票清单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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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9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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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23:01
自制普通*清单违法。*清单是不可以自己做的,必须从开票系统中开具打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汇总开具专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也就是现在的**管理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并加盖*专用章.
所以,对于*专用*的清单,明确规定必须从系统开具,你自己用你Excel或者公司销货系统打的清单都不得行.
如果这种做,开票方是不按规定开票要被处罚,受票方是接收的不合规*,面临不得抵扣等税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汇总开具专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因此,只要与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格式一致,使用A4纸打印是有效的.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23:01
自制普通*清单违法。*清单是不可以自己做的,必须从开票系统中开具打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汇总开具专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也就是现在的**管理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并加盖*专用章.
所以,对于*专用*的清单,明确规定必须从系统开具,你自己用你Excel或者公司销货系统打的清单都不得行.
如果这种做,开票方是不按规定开票要被处罚,受票方是接收的不合规*,面临不得抵扣等税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汇总开具专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因此,只要与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格式一致,使用A4纸打印是有效的.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