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7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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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02:20
按我国法律,中外合资企业属于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缴纳使用费。
第七条合营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营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