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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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0 12:58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为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服务的水平较低
审计项目安排、审计内容重点未体现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审计需要,得不到被审计单位认同,在保证企业实现发展目标和增加价值方面,未能发挥审计优势。审计所涉猎的领域较狭窄,审计的单位、内容、环节存在盲区,审计覆盖面较低。如:部分企业内部审计未开展并购企业前期调查、资产负债审计、盈利能力分析、并购合同审计、并购后运营管理情况审计;部分企业未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开展执行情况审计,不能及时发现执行偏差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部分企业未围绕企业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工程项目)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效益,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开展审计监督活动,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二)审计职能作用未有效发挥
1、审计的确认服务职能未全面发挥。部分企业在传统财务审计中,过于偏重于各项收支及资金活动的流程是否得到执行,忽视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是否真实、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合理有效等实质内容。在采购、销售、合同、生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等重要业务循环专项审计中,一般偏重于流程执行情况,忽视风险和效益的分析评价。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部分企业目前只停留在年终对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确认,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动态过程缺乏日常审计措施和分析评价,对于制定和实施重大经济决策是否合规有效、管理层是否廉洁从业等重要经济责任审计指标和内容尚未涉及。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风险和内控问题及其他问题线索(如:与部门及基层工作交流、对基层解疑答惑和业务咨询中暴露的线索等),未能及时展开调查,并及时纠正处理。部分企业风险管理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尚未系统开展,出具内控自评报告流于形式。部分企业主体审计工作还停留在“查错纠弊”、“堵塞漏洞”的事后审计阶段,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较少,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审计咨询服务职能尚未实质开发。部分企业内审工作处于初级阶段,未通过发挥咨询服务职能,在改进组织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提高组织运作效率方面提供建议。
(三)审计质量较低,质量管控能力较弱
部分企业内审部门对于可能影响客观性和审计质量的事项不能及时向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报告,或者及时停止相关作业,未实行审计质量现场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分级复核范围和责任不明确,未进行审计质量的内部考核与评价,未进行审计报告使用效果评估。审计方法落后,一般采用经验判断抽样审计,未运用统计抽样法,无法根据样本结果评价总体;较少采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因素分析和原因分析不够。部分企业未开发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影响审计科学性、系统性及效率。部分企业未建立年度审计计划管理和考核制度,缺乏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效果评价,项目审计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四)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基础较差,审计处理不到位
部分企业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欠缺。有些重要的同类问题只取得部分证据,而大量非重要性问题取证量过大,造成审计资源浪费。部分企业不能在现场取得主要数据和证据,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复核,往往依靠事后整理、补充大量数据。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简单,没有问题描述、定性依据、处理依据及处理建议,不能满足*复核和撰写审计报告的需要。部分企业*复核中各级复核的内容、重点、目标不明确,造成重复劳动,效率低下。部分企业审计报告的重点不突出,大多数问题不从实质性问题的角度描述,主要还停留在程序执行层次,避重就轻。部分企业处理、处罚意见不到位:部分企业审计报告缺乏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缺乏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部分企业未单独安排后续审计,一般作为下次审计的内容。部分企业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配套,为纳入考核内容,涉及企业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内容往往得不到贯彻执行。
二、原因分析
(一)审计人员观念、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
部分内审人员审计观念未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停留在传统常规审计阶段,没有根据内部审计发展趋势和企业发展需要及时提出和实施新的审计发展战略,没有在传统审计确认服务(监督)职能的基础上,积极变革,向咨询服务职能转变。为改进和完善企业治理,促进实现企业目标,提高企业价值服务的观念没有树立起来。审计的计划、规划缺乏战略眼光和大思路、大思维,审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缺乏可行的措施、办法,具体工作中缺乏行动力、执行力,力度较弱。
(二)审计组织体系建设与人员配备存在不足
部分企业未尚未形成健全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审计人员数量及专业胜任能力存在不足,难以进行合理分工,难以完成计划和方案确定的任务。部分企业未建立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部分企业未根据审计人员层级和职业发展需要,确定合理的后续教育内容。部分企业未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人员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
(三)工作关系及沟通不顺畅
部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与治理层或最高管理层的沟通较差,未积极主动地与领导层进行沟通,造成不能充分理解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关注的领域,不能充分满足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信息需求。部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未能参加由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举行的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治理程序等有关的会议,难以了解重要经济活动决策、运行、管理情况,造成审计工作被动。部分企业未能及时向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报告内部审计的新趋势和经验,并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部分企业未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或内部控制提供咨询意见。部分企业与相关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的沟通不足。
(四)内、外审关系不协调
部分企业未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机制,除工程结算审计外,多数内部审计项目未充分利用外部审计成果,未进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