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07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5 15:21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下列财产认定为婚前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5 15:21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下列财产认定为婚前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08:25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日。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或者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