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8 01:3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0:51
交警看了车辆记录仪后,表示双方都有不可避免的责任,清洁工夜间工作没有穿特定的荧光工作服,也没有明显的道路标志,而驾驶员则没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双方共同承担同等责任。
记录仪拍下事故发生过程
晚上10点左右,驾驶员行驶在道路上,当他发现清洁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做过多反映,最终撞倒了清洁工。从视频来看,当时清洁工身穿蓝色工作服,虽然有反光条,但并不明显,而且按规定清洁工并没有穿上荧光工作服,这是其中之一。
从驾驶员的角度来说,虽然情有可原,但依然不能逃脱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从图片来看,车辆也有不同程度的受损。
说说我的看法
通过这件事我想说,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员,只要是上道,都应该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来办,特别是夜间光线不足,无疑给驾驶员带来一定难度,所以对于清洁工来说,也给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威胁。
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穿好荧光工作服,并在相应距离摆好提示牌,来保障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生命只有一次,切不可拿生命开玩笑,只有人人都做到遵纪守法,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写到最后
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伤亡的人数很多,这一次次教训无疑都在提醒我们,开车上路不要有侥幸心理,可能一次两次被你侥幸过关,那第三次第四次呢?别忘了,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侥幸心理真的要不得。
还有,作为行人我们也一定要遵守相关交通规则,禁止闯红灯,翻栏杆或其他一些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0:52
交警应该查清事实,给夜间工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0:52
交警会处罚肇事车辆,把被撞伤的工人急忙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希望没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0:53
交警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合理的处理,让双方各付一半的责任,因为这名工人并没有穿荧光服,而这个司机在夜间的行驶速度太快。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0:53
答:交警在查看了行车记录仪之后。觉得双方都有责任。工人没有穿夜光工作服,而驾驶员也没有遵守交通法。所以这次事故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