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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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6:54
一、刑诉法21条规定是什么? 《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 一审 刑事案件:(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中级人民*第一审 刑事案件管辖 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将基层人民*作为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中级人民*因此成为普通刑事案件的第 二审 *。同时,它还要承担审判监督的任务。所以,划归中级*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不宜过多。本条规定仅限于两类:反*案件、危害*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上述三类案件,都是性质比较严重,案情重大或者影响较大,处罚较重的刑事案件,审理这些案件,需要慎重,确保办案质量。因此,规定这些案件由中级人民*进行第一审。另外,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中级人民*还可以受理基层人民*请求移送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二、 刑法 和刑事诉讼法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属于实体法。 刑法规定了犯罪与 刑罚 的问题,是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 诉讼 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程序法是为实体法的实现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独立的品格。刑事诉讼法规范涉及国家权力与个*利的分配关系,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等各项权利的实现程度。伴随着诉讼民主化的发展历程, 刑事诉讼 程序发生的变化更大,承担不同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之间也存在职责分配的变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内容是在不断的变化中走向程序正义,引导刑事程序法治的实现。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在科学化、民主化方面仍有待发展,以适应不断提升的*保障的需要。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以惩罚犯罪、保护*、维护社会秩序、*国家公权为目的,刑法是在静态上对国家刑罚权的*,而刑事诉讼法则是从动态的角度为国家实现刑罚权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了刑事法的整体内容。 如果我们将刑事诉讼看作是一个逻辑证明的过程,那么,在这个逻辑证明的链条上,刑法的规定就是大前提,刑事诉讼是为了探寻小前提,刑事诉讼的结果便是结论。因此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具有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的性质。 刑法,是指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即什么行为是犯罪,犯罪了要负什么责任,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是 刑事犯罪 的实质法。民法,是指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大白话:就是调整民与民之间一切不足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么 打官司 的法律,是程序法。同样, 民事诉讼法 是规定民事案件怎么 打官司的程序 法。现在一件案子,如果是* 立案 ,*起诉的,那就是刑事案件,这个案件的审判用刑法,要判多少年。这个案子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一审这些程序问题用刑事诉讼法。同样,如果它是一个老百姓告另一个的,那就是民事案件,法官判谁对谁错就按照民法,而这个案件什么时候申,审判时要去多少人这样的,就是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