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一种新型角色: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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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7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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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1 00:02
教师在课堂上所扮演的角色直接体现着他的教学思想和方法,因而,教师角色作为教学思想和方法的统一体,直接影响着教学过程的性质和教学结果的质量。 美国人本主义教育家罗杰斯在对传统教育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加开放的要求:教师必须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促进者”,而非传统的只注重“教”的“教师”。[1] 根据这个理论和我这三年来对“三新”教材的实践探索,我觉得“促进者”的角色特别适用于新课程中的教师。教师在组织好有结构的学习材料后,利用有结构材料的“控制功能”,就可以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了。以下就是“促进者”这种角色的几个特点。
俗话说,旁观者清。学生进行自主的观察实验或讨论时,教师并不是清闲的,他(她)要积极地看,积极地听,设身处地地感受学生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随时掌握课堂中的各种情况,考虑下一步如何指导学生学习。
一个好的旁观者是不会参与所观察的事件之中的,参与就意味着干涉。“不干涉”是一条基本原则。探究研讨,这首要的是学生自己的事,成功失败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同样有益的学习经历,我们没有必要对学生指手划脚,告诉他们应该这样做那样看,或者给以暗示性的指导避免答错等等。在上《轮子》一课时,我发现有几个学生把笔盒放在铅笔(当轮子)上,然后把书包当重物放在笔盒上,来体验有轮子的推起来是否比没轮子的轻松。由于书包太大,好多部分都挨着了桌面。我想这样实验起来效果肯定不好,就立即走到其中一位学生旁,要他换用比铅笔盒大得多的算盘(数学课中要求学生带来的)当轮子,再把书包放在算盘上,以免接触桌面。当我得意地自以为指导有方,走到另一个学生旁时,这个学生已将书包放回到抽屉,而用好几本书叠放在笔盒上当重物。他说:“书包压着桌子了,不好做实验。”我很后悔,学生在探索过程中所出现的“错误”应该由他们自己去发现和解决,为什么非要干涉他们的“内政”呢?
不干涉原则并不是禁止教师对学生进行控制,而是用各种适当的方式给学生以心理上的安全感或精神上的鼓舞,使学生的思维更加活跃,探索热情更加高涨,使课堂更加生机盎然。教师的基本作用是创造出一种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情境。在实验失败或讨论出错时,教师要做的不是责备,或任由同学取笑,而是理解和鼓励。教师要为学生营造一个有安全感的学习氛围,使他们敢于行动,继续不断地探索和思考。在课堂上,促进者应更像是学生的朋友和知己,是学生最可信赖的心理支持源。师生之间有了这种温暖的个人关系,一个生机勃勃的学习气氛就形成了。
按照我们的常规想法,好像是表扬越多越好。但由于自然教学本身的特点,对表扬的运用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事情。表扬的方法不同,对学习气氛的影响也是截然不同的。当我们把表扬当作是一种发布控制信息或建议的手段时,往往会使学生的探索动机降低,“他实验做完后就坐好了,不讲话,奖励一朵红花。”不一会,许多同学就匆匆忙忙地停止了实验,虽然他们的实验并没有完成。“他剥大蒜的时候是用小刀一点点切开的,这种方法很好。”用指甲或其它方法剥大蒜的学生,大多就会寻找小刀,而放弃了自己的方法。这种有建议性质的表扬是不会鼓起学生的创造精神的。
当表扬代表了积极活动的信息时,则有利于鼓舞士气。“他们俩把两个空塑料瓶当作轮子,真会动脑筋,看谁还能想出其它的方法。”这类表扬一方面加强了他们的自信,一方面鼓舞起了其它同学的创造热情。实际上,当学生在一个自由宽松的课堂环境中全身心地进行他的科学研究时,他会直接从学习活动中获得满足,获得自信,获得动力,而并不是那么依赖表扬和奖励。因为此时的学习是他们极乐于从事的事情,你想让他停下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有时候,如果为了表扬某位同学而打断全班的学习活动是不会带来好处的。
从以上几点来看,学生在课堂上的自由是很多的。但是,当教师以一个促进者的角色出现时,并不是一味地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这样会造成散漫的课堂),同时也要注重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与他人友好相处,培养合作精神——这是进行德育的一个重要部分。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曾强调:“只有对能 自律的人、能负责的人,我们才能说,就按你说的去做吧,那样可能是对的 ”。[2]教会学生自律并不会妨碍他们的创造性的发挥,而只会促进他们的学习。因为只有在学生自律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在低年级做“搭纸桥”实验时,一个学生因没带纸,就不经允许地拿了另一个同学的纸,从而引发了一场争吵,原因是这个同学并没有建立“取得同意后才能拿别人的东西”这个概念。当我告诉他这样做不对、要求他把纸还给同学之后,他哭着说:“老师,我没有纸。”我当即就向周围的同学问:“谁有多余的纸给他一张?”“我给你。”我一看,就是刚才那个同学!干戈变为了玉帛,团结互助的气氛就在课堂上形成了。
在培养自律能力时,方法是很重要的,我们不能把学生所犯的错误都归结为“他在使坏”等。相反,我们要考虑到,小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小学生年龄太小,生理心理远未成熟,纪律观念和自我控制能力水平都不高,他们所犯的过错往往因此而产生。作为促进者所要做的仅仅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和蔼地帮助他们改正过错而已,把他们的注意力迅速地转移到学习活动中去。
综上所述,教师作为促进者的关键在于如何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使学生能够自己去实验、观察、探究、研讨,使他们的身心全部投入到学习活动之中。这样的课堂才能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1]方展画著.罗杰斯“学生为中心”教学理论述评.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150~157
[2](美)弗兰克·戈布尔著.吕明,陈红雯译.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