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意向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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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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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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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方向有哪些?
laiqf1001 LV12
2018-04-08
满意答案
sss12345611
LV10
2018-04-10
应届毕业生一般从大四开始就着手实习、找工作、准备论文、毕业等事宜了,有些招聘都是针对当年毕业的大学生来的,比如国考、各大银行的校园招聘、国有企业的校园招聘或是外企、私企等大型知名企业都会在大四第一学期开始,在网上发公告、到学校举办宣讲,学校也会举办许多场的招聘会,来为大学生们提供求职的岗位。
大学生就业的第一个方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这包括各类公*、各地的事业单位招考、公检法部门、学校、医院等的招考,一般而言“凡进必考”已是惯例,而这类考试,一般不需要必须是211、985的院校,门槛低,程序清晰,至于说的暗箱操作,基本上操作空间较小,只要你的素质和能力够,不必理会。
针对211、985的院校,有些地方还有引进人才的*,流程少、待遇好。
第二个方向,各类企业,无论是国企、国有银行、外企公司、私营企业、私有银行等等,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参加集中性的校园招聘或留意官*息、,可以注册一些人才招聘网站,如智联招聘、中华英才网等,随时留意信息, 靠谱的企业一般而言招聘流程都会很正规,不会存在提前交押金等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类学术研究,考取研究生以后,可以做一些科研院所的研究,同时拿到研究生学历后,选择的职业范围高度上也会有突破。
第四类方向,就是创业或是自由职业者,只要有才能,开自己的公司或是靠自己的一技之长,在社会上能立足,养活住自己,保证生活质量,也是一个就业方向。
第五类方向,上述没有涵盖的,只要能够让好好生活,“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大学教育能够达到的目的之一也是,让人具备发展的能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9:28
大学生就业工作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其中,大学生的就业意向作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依托中国知网检索大学生就业意向的相关文献,并对大学生就业意向从概念、影响因素两个方面进行梳理,发现其存在的局限性,为未来的就业意向研究找出新的生长点。
就业意向概念
回顾和分析已有文献发现,多数学者(见表1)开始并没有明确界定内涵,但从不同标准划分了就业意向的类型。随着研究的深化,概念的认知也呈现深化的趋势,有学者开始明确提出内涵和外延。但是,有些意向类型,有超出意向概念边界的嫌疑,如就业渠道、就业途径、就业结果、就业信息获取和择业方式等。笔者认为,就业意向对象是具有未来性质的,处于未完成状态,所以上述类型在时间逻辑上存在内在矛盾。尽管意向类型体现多样化的特点,但通过现象可看出,以收入为主的意向作为内在逻辑贯穿于各种意向内部。
大学生就业意向的影响因素
本文根据文献所呈现的内容,将影响因素分为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微观层面。
1.宏观层面
宏观层面包含*的就业*、劳动力市场制度。张秋山(2009年)认为,国家的就业*和措施的实施力度,资金投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学生的基层就业意向。[11]付义朝等(2011年)认为,学生对国家就业*的了解、满意度和*前景的信心程度影响学生的就业意向:职业类型、职业性质、就业区域和从事基层教育意向。[12]赖德胜(1996年)认为,由于我国国家性质决定的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特点,在择业时,大学生更愿意选择工作环境好、稳定性强、工资福利待遇好的主要劳动力市场。[13]
2.中观层面
中观层面包含学校的就业指导和学校类型、所在地区因素。
第一,学校就业指导的影响。姜继红等(2004年)在地方性高校就业意向调查中发现:有32.5%的学生认为就业感到最困难的是“信息不灵”,有45.1%的学生认为择业中感到最苦恼的是“获得的有用信息少”。[14]吴发灿等(2010年)认为,就业心态与学校性质存在显著的关联。[15]刘娜(2011年)认为,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是获得就业信息的主要途径,且有效的就业指导工作能够帮助学生减少就业选择的盲从性。[16]
第二,学校类型的影响。梁杰珍等(2010年)在对广东省三所师范院校进行就业意向调查时发现:重点本科院校的师范生比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的师范生自我优越感更强,对就业地区、就业单位和薪酬待遇要求更高。[17]李婉明等(2012年)对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意向的调查数据的分析中发现:吉林省 “211工程”及以上院校学生月薪底线和期望值的均值分别为4,034元、29,806元;吉林省非“211工程”及以上院校学生对月薪底线以及期望值较小,分别为2,756元、5,057元。[18]
第三,学校所在地区的影响。赵鹏飞等(2008年)在对湖北地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意向调查结果表明:地方高校毕业生的意向择业地区不再一味地追求沿海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而是逐步向中小型城市和西部地区转移,在单位选择上也呈现多元化趋势。[19]沈鸿银(2003年)对广西高校毕业生择业意向的研究表明:内地省会、中小型城市是调查对象首选就业地区,国家机关是他们最理想的就业单位。[20]上述研究采用比较方法,进行验证不同所在地学校之间的差异。
3.微观层面
微观层面是指围绕大学生个体所产生的因素,可将其分为客观事实因素和主观观念因素。
第一,客观事实因素分为先赋性因素和获致性因素。一是客观事实的先赋性因素。首先,父母的社会地位变量,即父母的*身份、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的经济收入、家庭的所在地域、家庭户口类型、家庭教育投入行为等影响大学生的就业意向分布。韦颖(2017年)对云南省六所普通高校的大学生就业意向调查发现:父母的*身份、受教育程度、家庭教育的投入量、父母建议影响大学生的就业认知、就业期望的分布。[21]其次,大学生的独生子女属性影响大学生就业意向的分布。沈鸿银(2003年)认为,在中国特定的文化氛围中,独生子女大学生在择业决策时深受父母意志的影响,在选择就业单位时大多非常重视家庭的要求和期望。[22]付义朝等(2011年)对6所部属师范院校的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意向调查发现:独生子女属性影响大学生职业类型意向、职业性质意向、就业地点意向的分布。[23]李洁(2012年)认为,在机会和资源短缺的情况下,父母为了把稀缺的社会资源传递给子女,不可避免地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子女身上,这时家庭父母的职业、受教育程度都会影响大学生的就业意愿。[24]赖德胜(2013年)认为,很多“90后”独生子女大学生经济上依附于家庭,在找工作时也就不得不受家长意愿左右。[25]二是客观事实的获致性因素,即个体通过后天的实践活动养成的兴趣爱好和所学专业对就业意向的影响。文新华等(2004年)研究发现:兴趣爱好是大学生在面临就业抉择时主要考虑的四个主因素之一。[26]王天营等(2010年)就大学生所学专业与就业意向相关性做了专门的探讨,发现基础型专业和技能型专业在适用面和专业性上的差异,对毕业后最有可能从事的工作影响较大。[27]在文献资料的查阅过程中,笔者发现:目前就微观层面客观事实类影响就业意向的因素研究,大多围绕先赋性因素展开,关注家庭给予个体的资本存量,而针对获致性因素的研究相对较少。
第二,主观观念因素主要指传统文化观念对就业意向的影响。梁杰珍等(2010年)对广东省三所师范院校部分师范生的就业意向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受“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和功利意识影响,认为进入*机关单位工作最能彰显个人的价值和地位;高工资和高社会声望的外企也是他们的首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