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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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51
很多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代理人和投保人可能都没有明确的要求把受益人写上具体的名字,一很是写直系亲属什么的。但这是不科学的,会造成不必要的误会与后续麻烦,建议网民在投保的时候,明确写上受益人,遇到多个受益人时,可写上明确的比例,以免因没有写受益人或没注明比例而产生纠纷。
对于51岁的刘女士来说,今年1月的一场大火几乎毁掉了她的全部生活。不仅所有家产全部烧光,丈夫也在大火中丧生,只留下了两份保险单。然而,这两份原本可以作为刘女士未来生活保障的保险单却引发了家庭纠纷,丈夫前妻的孩子认为,保单应该作为父亲留下的遗产,他也有继承权,并不能由刘女士独自获得。
刘女士在两年前再婚组成了新的家庭,此前,刘女士膝下并无儿女,丈夫则有一个25岁的儿子。“他怕万一走在前面,我没有依靠,所以买了两份保险。”刘女士记得,当时丈夫购买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家财保险和一份15万元的人身保险,其中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刘女士的名字。火灾以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赔偿了10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金和15万元意外身亡保险金。办完理赔手续以后,丈夫的儿子就找上门来,要求将保险金平分。“他说保险金是遗产,他有应得的权力。”不仅如此,刘女士在丈夫去世后得知,他生前曾经向好友借过10万元给孩子买房结婚,朋友听说刘女士获得了保险金以后,也找上门,要求她用保险金偿还债务。
突如其来的两方讨账让刘女士迷惑不解,明明是丈夫给自己留的钱,怎么一下子多出这么多人要分钱。“保险金是不是遗产,真的需要分割吗?”刘女士说,钱一部分分给孩子,一部分用来还账后就所剩不多,下岗在家的她未来生活就没了依靠。
保险受益人空缺的保险将作遗产处理
对于刘女士的疑问,记者走访了江城几家大型的财险和寿险公司,保险专家们给出了一致的答复。刘女士丈夫购买的两份保险中,10万元的家财险是没有受益人名字的,相当于是对家庭财产的一种保障,可以视为家财,因此可以当做财产分割。刘女士和丈夫的孩子可以各得5万元,同时,按照遗产法规定,遗产应用作偿还生前债务,因此这10万元应该偿还给买房的欠款。
而刘女士丈夫购买的第二份人身险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人身意外险的保险合同中已经明确指定了受益人,因此,被保人身亡以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将钱支付给受益人,这是一种合同行为,不是遗产,不能分割也无需偿还任何债务,因此,刘女士可以独自获得15万元。
记者在走访保险公司时,将保险专家们说到的关于保险与遗产的区别总结起来,说到底,保险金只有在受益人空缺的时候才能当做遗产,一旦有受益人,就是合同行为。
“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属于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内时,死亡保险金才能支付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也就是说保险金的支付是有条件的。这就是与遗产的最大区别。”平安人寿(微博)的保险专家解释,并不是被保人的任何死亡都能得到保险金,必须与保险合同的条件相符才行,但遗产就不同了,只要有人死亡,他的合法财产就是遗产,无需任何条件。
同时保险受益人变化要及时变更
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往往会忽视“保险受益人”这一项。事实上,保险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事关保险金归属的一项,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保险公司人士提醒,投保时填写受益人时,一般可以指定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第三人。
然而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保险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变化,因此,只要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保险受益人。如不及时更改,万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给付可能与投保人的初衷相违。
多个保险受益人可按比例划分
吴女士婚后给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人寿保险和30万元的意外险,在填写受益人时,面对自己深爱的丈夫和未成年的女儿,还有年近70岁生活在农村的父母,吴女士不知该填谁为受益人。
对此,保险专家建议,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是多人,多人中受益顺序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是有优先顺序的,受益份额可以是等份的,也可以是不等份的。如吴女士可以指定丈夫是第一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女儿为第二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父母是第三受益人,分别受益20%,共40%。也就是说,万一将来吴女士意外身故,在保险理赔金的划分上,丈夫15万元,女儿15万元,父母共20万元。保险专家提醒,将来吴女士的父母百年之后,吴女士还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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