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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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6 03:12
用途:
1、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例如:可以担任建设方代表;可以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岗位;也可以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咨询活动。
3、从事法律、行*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扩展资料: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第十七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人事部和各级地方人事部门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