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5 23:3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值得一提得是,续展申请与商标的初始注册申请的程序是不同的,续展申请的目的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利继续有效,而不是为了使新注册的商标获得专用权。因此法律将续展申请程序规定的也很简单,所应当提交的材料为:申请续展的商标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与原注册证商标图形一致的商标图样6 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以依法获准续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