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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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1:59
自从马克思提出了“怀疑一切”的座右铭之后,我们就按照座右铭的教诲,紧紧跟随着它前进。因为我们小时候还没有明星、影星,所以马克思成了我们一生崇拜的偶像。一个有钱人家的子弟,为了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宁肯转入到贫穷者队伍中来,为穷人揭示出真理。这样的伟人我们穷人不效仿的话,行吗!多么崇高的品格啊!据说《资本论》的稿费还不够支付马克思为写作它花掉的吸烟钱。真假我们不去考证了,我们只是想说,那就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后果。 科学的有价值的东西未必能换来符合其价值的财富,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过的事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能够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吗?对此,一切结论应该产生于调查研究的末尾,看看我们的书稿能否交易成功再说吧。 “怀疑一切”伴随了我们大半生,它奠定了“1+1”论证成功的基础。当我们把《网络书屋》建立起来之后,却发现“怀疑一切”具有片面性,它需要加以补充。为什么这样说呢?在论证“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自认为没有问题的文章刚刚传送上网,还没在《网络书屋》里坐稳,就发现有问题了,就需要进行修改才行。这样说来,只强调“怀疑一切”还不够,还要添加上“否定自己”才是真正全面地看问题。 “怀疑一切”与“否定自己”,这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要在两个方面之间谨慎地行走,绝不能疏忽大意。怪不得*总是教导我们:要夹着尾巴做人。不能目中无人,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智者”①,别人都不行,就自己最聪明。一定要记住,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是没有任何权威的,人人一律平等。 就连“一切事物”中包含不包含“精神”或者说“思维运动”,我们都搞不明白。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说:对立面的同一……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哲学笔记》P408 这里显然列宁是把“精神”包括其中了。但是,这里的“对立面的同一”指的是矛盾,与我们对矛盾的理解应该是一样的。对于“矛盾”这个概念来说,它包括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事物”和“矛盾”是等同的概念吗? *在《矛盾论》中第一句话就是,“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核心。 这里,“事物”和“矛盾”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搞不清楚之时,暂且先按照我们的理解,将“事物”作为客观的东西对待吧。 当我们从应用哲学转入到理论哲学中来的时候,研究得越深入,越觉得没有了往日的自信。过犹不及,中庸之道,说得轻巧,做起来难啊!就连外力推动的运动形式应该不应该概括在发展规律中,我们就反复思考了多日。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啊!它直接关系到传统的辩证法发展规律即“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否存在片面性的问题。 *在《矛盾论》中也引用了“两种宇宙观”,我们在《评辩证法新探》中也引用了这段论述作为批驳形而上学发展观的证据。如今在高科技面前,在寻找无“中介”的运动形式时,我们把计算机存储器的运动形式作为无“中介”的运动形式提了出来。但是,这是一种需要外力推动的运动形式,如果没有电能的作用,电脑的神奇便不复存在。电能属于“中介”吗?没有外来的信号触发,0与1就不能变换。外来的信号需要电能的作用,没有电能的推动作用,电脑怎能自己进行运算呢? 就像用手关门一样,手是“中介”吗?看来,外力不能算作“中介”。这个判断如果成立的话,那么,计算机使用电能推动进行的高速运算显然不能算作有“中介”的运动形式,因为它是外力推动的运动。 外力推动这种高科技的运动竟然从辩证法的发展规律中排除了。这个问题的性质严重了,是坚持传统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论述还是依据实践修改辩证法的发展观好呢?我们反复思索这个问题,最后我们终于决定还是依据实践修改辩证法的发展规律,将这种依靠外力推动的发展形式也包括在辩证法的发展规律之中。这样一来,辩证法的发展规律里就增加了直线性和重复性。 刚刚使用的论据出现了片面性,使我们变得更加谨慎起来,自信心大大降低了。我们深刻地意识到理论哲学与应用哲学的真正差距在哪里。理论哲学的观点具有普遍性,应用哲学具有紧密联系实际的特点。看来,我们必须将“怀疑一切”与“否定自己”有机地结合起来。 根据客观事实修改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为什么辩证法的发展规律中要包括以往被认作形而上学的直线性发展形式呢?这是不是要把两种宇宙观“合二而一”呢?因为人类社会研制出来的各种工具,包括高科技的微电脑,都是具有机械性、重复性运动的特点,这也是普遍存在的一种运动形式。因此绝对不能把这种形式排除在辩证法规律之外。把外力推动这种直线性的运动形式吸收到辩证法的规律之中,就会避免它在发展规律中存在的片面性。可见,这里不存在“合二而一”的问题,是坚持“二分法”的具体表现。 就因为要把这种直线性运动形式放到辩证法的发展规律即肯定否定规律中来,我们不得不将刚刚绘制出来的逻辑关系图进行重新修改。于是已经绘制好的逻辑关系图不能用了,它被我们自己否定了。由于认识是一个过程,因此随着认识的不断变化,逻辑关系图一次,两次,三次,不断地被否定。俗话说,事事不过三。我们却连第三次绘制出来的逻辑图也否定了。一直画到第四张,才觉得比较正确一些。认识暂时停留在这个层次上,只好以此告终吧!反正哲学上的结论都具有相对性,不是绝对的。 这就是“否定自己”的具体过程,我们将整个过程描述下来,提供给哲学爱好者参考。衷心希望能够得到网友们的大力帮助,从中为我们选择一个您认为比较科学的逻辑关系图,或者将您创新出来的肯定否定规律的逻辑关系图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们。以便我们共同磋商,共同学习。